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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》通过辽宁省水利厅审查
[2010-1-19]
 由设计一处、设计二处、规划处、施工处、环评水保分院、地勘分院、土建分院等处室共同参与编制的《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》近日通过了辽宁省水利厅的审查。
  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由青山水库枢纽工程及输水工程组成。青山水库枢纽位于六股河干流中游,是《六股河流域规划》中确定的六股河干流上控制性骨干工程,坝址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西台村,坝址以上控制面积1650km2,占全流域的54%。
  青山水库总库容6.63亿m3,为大(2)型水库,Ⅱ等工程。水库设计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,校核洪水标准为5000年一遇。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以城市供水、防洪为主,兼顾改善流域下游农业供水条件以及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。青山水库解决葫芦岛市城市工业与生活用水不足问题,同时提高六股河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,改善了六股河流域下游枯水期及葫芦岛市的生态环境。
  2010年1月13日~14日,辽宁省水利厅在葫芦岛市组织召开了《辽宁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》审查会议。
  辽宁省水利厅、辽宁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、辽宁省供水局、辽宁省移民局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、葫芦岛市人大常委会、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葫芦岛市青山水库建设管理局、葫芦岛市平山供水有限公司等单位的领导、专家和代表,我院副院长刘永林以及相关设计人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期间,与会人员查勘了工程现场,听取了设计单位的汇报,进行了认真的讨论,专家认为初步设计报告基本达到了初步设计阶段要求的内容和深度,对设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。